4.1 内审员的条件 内审员的注册不是强制性的,企业可以自己任命内审员,内审员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: 1)教育程度。具有大专以上学历。 2)培训。需接受有内审员培训资格的机构的培训,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。3)工作经历。四年以上工作经验,最好有一年质量管理的经验。 4)个人素质。思路开阔,成熟,很强的判断和分析能力,看问题客观公正,坚持原则等。 5)基本能力。了解ISO9001标准,了解审核程序,方法和技巧;熟悉组织情况、管理体系文件;掌握基本的质量法规知识等。 6)专业能力。熟练掌握质量管理的原则和技术,了解作业过程、产品和服务。 4.2 内审员的个人行为要求 审核员应具备必要的素质,能够按照审核原则(见3.5节)进行工作。审核员在从事审核活动时应展现职业素养,包括: 1)有道德,即公正、可靠、忠诚、诚信和谨慎。 2)思想开明,即愿意考虑不同意见或观点。 3)善于交往,即灵活地与人交往。 4)善于观察,即主动地认识周围环境和活动。 5)有感知力,即能了解和理解处境。 6)适应力强,即容易适应不同处境。 7)坚定不移,即对实现目标坚持不懈。 8)明断,即能够根据逻辑推理和分析及时得出结论。 9)自立,即能够在同其他人有效交往中独立工作并发挥作用。 10)坚韧不拔,即能够采取负责任的及合理的行动,即使这些行动可能是非常规的和有时可能导致分歧或冲突。 11)与时俱进,即愿意学习,并力争获得更好的审核结果。 12)文化敏感,即善于观察和尊重受审核方的文化。 13)协同力,即有效地与其他人互动,包括审核组成员和受审核方人员。 4.3 内审员的作用 1)对组织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策划的安排、IS09001标准的要求以及组织确定的要求做出评价,对组织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实施和持续改进起监督和推动作用。 2)受组织委派对供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审核。3)在组织接受外部审核时,担任向导或负责联络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