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民法典》的颁布,引起了不小的轰动,于是网上各路大神就打着这个幌子瞎扯,最常见的套路就是:“《民法典》都出来了,公司还敢对员工怎么样吗?”有些人居然非要强行和劳动争议拉上关系,误导了不少朋友!有很多朋友在遇到劳动争议问我时,会谈《民法典》,谈就谈吧,居然还会很兴奋!真不知道兴奋从何而来! 这里说件很搞笑的事情! 有一个90后的小伙子,和公司发生劳动争议,这小伙子说,我还有绝招没拿出来,要是拿出来老板肯定会害怕,我还以为什么绝招,结果他发信息给公司老板说:“《民法典》刚颁布,你就敢这样对待员工,你是不知道《民法典》的厉害吧”。 这人典型的就是刷短视频被忽悠了,因为但凡你扫一眼《民法典》,就不会说出这么幼稚的观点!但凡是一个律师,也不可能这样睁着眼睛说瞎话。 在这里可以明确地告诉你:整个《民法典》里就没有提到“劳动合同”“劳动关系”,更没有提到“劳动争议“这个词,没有提到“社保”“住房公积金”,没有提到“加班”“延长工作时间”,没有提到“开除辞退”“解除劳动关系”,也没有提到“调岗降薪”,唯一有提到一次的就是“工资”,但这个还是针对夫妻关系里的共同财产,除此之外,再也没有其他地方提到过工资! 所以,想不明白,你遇到了劳动争议,要劳动仲裁,为什么会因为《民法典》而兴奋激动?这里就说一说,在短视频里经常出现的强行与《民法典》关联的瞎扯的7个观点,别再兴奋了!先声明下,这7个观点本身没有错,但和《民法典》无关!所以遇到劳动争议,再也不要用《民法典》去吓唬公司,不然老板只会对你说那两个字! 第一、给员工罚款违法,并一本正经的说:“民法典解读:用人单位没有处罚权,当然不能对员工进行罚款”。在这里我要更正一下,用人单位肯定拥有处罚权,只是没有经济处罚权,难道公司不能给予员工警告处罚吗?民法典在这里说:瞎扯,这不是我说的!整部《民法典》就没有提到“罚款”这个词! 第二、上班一天也应当发工资,并一本正经的说:“民法典解读:劳动一天支付一天的劳动报酬,如果公司跟你约定前三天是没有工资的这个约定只是单方面决定,侵犯了员工的利益”。我想说的是,这个和《民法典》有一毛钱关系吗?这是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》和各地的工资支付条例上说的。 第三、不交五险一金,直接到社保局投诉,打12333举报就可以。并一本正经的说:“民法典解读:养老,医疗,生育,失业,工伤等多种劳动权益不缴纳社保也侵犯到了劳动者的权益”。我想说的是,这又和《民法典》有什么关系?而且五险一金里的住房公积金也不归社保局管呀!你让《社会保险法》、养老医疗工伤等各类条例、以及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的脸往哪搁? 第四、过了试用期才买社保,合法吗?,并一本正经的说:“民法典解读:不合法。自用工之日起,一个月内就应当为员工购买社保,但现在80%甚至90%的企业都是试用期过后才购买社保,如果员工投诉一投一个准”。参照第三点,再这样说下去,《社会保险法》等系列法规法规以及条例,都要哭晕在家里! 第五、公司可以单方面降薪吗?然后一本正经的地说:“民法典解读:无缘无故的降薪是属于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,仍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”。在这里,《民法典》又躺枪了,并表示:“这和我无关”。 第六、公司有一天要劝退你、开除你,你该怎么办呢?并一本正经的说:“民法典解读:首先要保留足够充分的证据证明他有开除证据或者谈话记录,依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”。看到这里,我直接要崩溃了,你《民法典》牛掰格拉斯,这没错,但里面没有提到任何关于开除、辞退、劳动仲裁的内容,这么快就当《劳动合同法》是摆设? 第七、公司要求员工加班,不加班就辞退,员工可以拒绝吗?并一本正经的说:“民法典解读:员工当然可以拒绝加班。但如果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加班在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,应当予以遵守”。在这里说一句不恰当的话,《民法典》内容这么多,能够制定出来,本身就是要考加班加点才行,所以加班也不归《民法典管》。 总而言之,说这个的意思,就是说遇到劳动争议时。该用哪些法律条款,还是用哪些!不要傻到拿着《民法典》和公司谈判! |